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及《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为培养学生职业精神和岗位适应能力;培养学生安全意识,落实实习安全责任;推动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确保顶岗实习质量,制定2016级学生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顶岗实习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的协调、统筹和督查;监督检查各专业科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处理顶岗实习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督促实施。
2.各系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系主要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各专业带头人、指导教师和实习班级辅导员
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安排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及学生管理工作;制订学生实习计划及本系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各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成员具体职责按《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顶岗实习流程安排
2016级学生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顶岗实习时间为2019年1月~2019年6月。实习相关工作从2018年11月开始。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1.准备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1)各系制定本系顶岗实习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各专业顶岗实习大纲和指导书;
(2)各系开展市场调研,遴选条件好的实习单位;组织召开学生实习“双选会”;
(3)各系需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责任制,一是各系要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全面布置本系顶岗实习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和学院“实习网络管理系统”培训;二是各教研室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布置顶岗实习工作,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测试;三是各指导教师召开指导小组顶岗实习布置会,布置顶岗实习具体工作,并开展安全教育;四是各辅导员召开顶岗实习主题班会,进行实习安全教育;
(4)各系负责办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承诺书》签署工作以及《家长知情书》办理工作;
(5)自主联系或变更实习单位的学生填写《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申请表》;
(6)各系做好《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实习三方协议》签订准备工作;
(7)各系负责落实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8)各系制定详细的指导方案和考核方案;
(9)学院统一为顶岗实习学生购买实习保险或协商由实习单位购买,做到实习保险全覆盖;
(10)教务处做好“实习网络管理系统”的数据准备工作。
2.顶岗实习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1)学院整理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各系对实习学生通过实习网络管理系统、短信、qq、电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跟踪,并做到及时更新,定期报送到学院教务处备案;
(2)学生填写顶岗实习周志;
(3)学院和各系定期对顶岗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4)各系建立顶岗实习期间应急情况情况响应机制。
3.总结交流阶段(2019年6月)
(1)学生上交实习报告、鉴定表等材料;
(2)各系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考核;
(3)学院认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4)各系召开顶岗实习经验交流会。
三、顶岗实习方式及要求
(1)集中顶岗实习
学生集中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必须选择专业对口或者专业相近的工作岗位。各系负责联系实习单位,并要认真考察企业情况,经过备案批准后,与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方可安排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各系按照顶岗实习的安排程序,负责完成学生顶岗实习各类手续的办理和实习指导工作。
(2)自行联系顶岗实习
学生本人联系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应在实习前填报《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申请表》、《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期间家长知情同意书》,接受安全教育,签订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等各类手续,经所在系同意后方准离校实习,各系应安排指导教师跟踪指导其实习。
(3)各系要认真考察顶岗实习企业,不允许中介组织或有偿代理组织介入顶岗实习,更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中盈利。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职责
(1)教务处
教务处统筹与协调学院实习工作:部署全院实习工作;收集、汇总与分析各系学生实习工作信息,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编制学院实习工作总结;负责对各系实习阶段检查的监督与评估;负责学院实习管理系统的统筹、维护等。
(2)学生处
学生处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购买学生实习保险;协调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与重大事件等事宜。
(3)各系
各系具体负责本系各专业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贯彻执行系、教研室(专业组)、指导教师与辅导员三级安全责任制,负责制订学生实习计划及本系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4)教研室(专业组)
实习之前各教研室(专业组)应召开学生实习培训会,各教研室(专业组)的具体职责有:
1.制定《学生实习标准》和《学生实习工作安排(方案)》,明确学生实习的内容和任务;
2.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培训,与所有实习学生签订《学生实习安全教育责任书》;
3.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测试,填写《实习学生信息采集表》;
4.告知学生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各类表格、材料等填报的注意事项;
5.各教研室(专业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情况,负责对实习材料收集与整理。
(5)指导教师
1.熟悉学生实习的总体安排和实习计划。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实习的相关制度,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和要求,提高学生思想认识,以增强实习的自觉性。
2.巡查学生实习所在岗位,督促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守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实习学生进行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
3.指导学生在“实习网络管理系统”内完成实习日(周)记、实习报告,定期解答和回复学生的问题。
4.在实习单位共同参与下,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做出书面鉴定意见,评定学生成绩。
5.学生实习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全面分析与评价实习质量,并对学院学生实习工作和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6)辅导员
1.熟悉实习计划,及时了解实习情况,并做好与学生、校内指导教师以及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2.保持与学生的紧密联系,通过各种沟通方式知晓并记录学生的动态。
3.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身体健康,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4.负责实习学生家长知情书、安全承诺书、三方协议等材料的收取和保管工作。
5.顶岗实习日常管理等工作参照《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特别提醒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参加实习前,需签订学生、学院、企业实习三方协议,并交所在系,各系负责存档。
实习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4.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5.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6.实习考核方式;
7.违约责任;
8.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应合理确定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实习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9.其他事项。
(二)学生可以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但须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并经监护人签字,交所在系备案及同意。
(三)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经所在系同意,学生处备案后方可办理。
(四)安全职责及投保制度
实习工作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实习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在实习之前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保险费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
2.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院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学院相关部门及实习单位应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各部门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 ,对照以上实施阶段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完成,确保2016级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学生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