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2021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院系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并于5月5日前将案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江琳。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5.20日前).PDF
2.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doc
院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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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