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98号)的要求,现将学院2017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下简称数据平台)采集、审核培训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数据平台采集仍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2016-2017学年)。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负责数据项的审核人,同时应及时安排好部门数据采集人。教师本人为“个人资料”等的自然采集人。
3.定于9月28日(周四)下午14:30在学院图书馆四楼学术报告厅举行2017数据平台(网络版)采集、审核工作培训会,请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数据采集人务必准时参会。
4.请各部门于9月27日前将本部门数据采集人名单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