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关于做好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4〕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安排专人作为“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员与教务处共同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4〕49号)
教务处
2014年12月1日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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