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202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院系根据学院会议精神动员本院系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申报继续实行限额、黑名单制),请于2023年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学院教科研管理系统,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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