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97号)要求,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省级质量工程检查验收方案,认真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填写进展(结项)报告和汇报,教务处初审,并邀请校外专家对《物流管理特色专业》等14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检查、验收,认为各类项目建设执行情况良好,质量和进度符合项目任务书要求。
教务处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