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院在校生数据核准和补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为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专科(高职)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
二、核准与补录信息项主要为学生个人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等,具体信息采集的表格见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三、各系将本项工作通知到辅导员,在寒假期间督促学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电子版),等学生返校后,组织现场签字确认(纸质版),由各系部按班级进行汇总,并于3月1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交至教务处。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学籍状态可选:注册学籍、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各位辅导员要督促学生认真填报,若出现学生本人提供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不准确,造成其父母或监护人个税扣除存在错误等情况,一概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
四、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