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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问答

作者:   时间:2018-11-26   点击数: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的同学们以及关心学院发展的各方朋友:

大家好!

2016年4月,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关于“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针对不同问题,学院进行认真研究,并作了深入细致的解释工作。学生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是我们始终坚持的目标。现将同学们和各位朋友关注的问题,答复如下:(对于其他仍然有疑问的事宜,请同学们通过辅导员,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会认真对待,及时答复!)

1. 问:学生为什么要顶岗实习?

答: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是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的需要。《规定》中指出学生实习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其中,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的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规定》中第二条明确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简言之,《规定》所指的学生顶岗实习是增强学生综合能力尤其是实践动手能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的需要。

2. 问:学生顶岗实习必须人人参加吗?

答: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人人参加顶岗实习。《规定》第二条明确提出“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简言之,《规定》要求高职教育各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在毕业前都要参加顶岗实习,而且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3.问:学生顶岗实习一般多长时间?

答:学生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规定》第十条指出:“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结合、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安排一般为6个月,除特殊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外,通常安排在第三学年集中开展学生顶岗实习。

4.问:学生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能否毕业?

答:学生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毕业。《规定》第二十九条指出:“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计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5.问:学生实习选择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有哪些要求 ?

答:学生实习选择实习单位有硬性规定,实习岗位选择有基本要求。

《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单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保护”。《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6.问:学生实习有哪些刚性要求?

答:主要有四项刚性要求,分别是实习管理过程中“无协议不实习”,实习组织过程中“五不要”,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实习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具体如下:

一是实习管理过程中“无协议不实习”

《规定》指出:“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规定》指出:“第十三条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本信息;(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六)实习考核方式;(七)违约责任;(八)其他事项。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二是实习组织过程中“五不要”

一是第八条中指出,“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二是第九条中指出,“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三是第九条中指出,“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四是第九条中指出,“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五是第九条中指出,“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三是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

《规定》指出:“第十五条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四是实习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

《规定》指出:“第十六条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7. 问:准备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是否要参加顶岗实习?

答:需要。在高职阶段,“专升本”学生和非“专升本”学生学业要求是相同的。《规定》要求“高职教育各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在毕业前都要参加顶岗实习,而且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也就是说,顶岗实习是高职学业中不可或缺的必修环节。因此,准备“专升本”的同学在升本之前,应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期完成高职学业,包括顶岗实习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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