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2020年教育部督导评估工作,7月8日,我院召开评估工作协调推进会,对教育部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布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督函〔2020〕5号)》等文件精神,对本次评估的问卷调查、数据填报和自评报告等工作进行详细介绍与布置,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要求。
会议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理解填报要求,并要求部门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办理。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提高填报效率,确保填报任务按照时间要求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