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37号)等文件要求,将对2009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所有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和省级人文社科项目(自然科学)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各系部负责通知到各个项目负责人,具体项目及要求见验收方案。请以系部为单位,将检查验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11:00之前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12月7日
附件:皖教秘高[2015]13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