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请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按《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研科研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所定标准将本部门教职工2014年度发表论文、专著及参编教材情况进行核对上报。相关信息核对完毕后如实填写,统计表请各位老师签字确认后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电子档与论文、教材、专著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最终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5年1月6日
上一条: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建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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