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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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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09   点击数:

各系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质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请各系加强考风考纪,做好如下工作:

一、及时召开监考教师动员会,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教师守则》

1.系部及时召开监考教师会议,加强考试纪律教育。

2.组织教师认真阅读《监考教师守则》。要求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教师守则》的条款履行监考职责。

3.本次考试首次试行与四六级考试相同模式,使用屏蔽仪和时钟。监考教师按照要求领交屏蔽仪和时钟。屏蔽仪和时钟按照考场发放,以每半天为单位,每一场考试前由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和工具箱,第1场结束后将工具箱交到临时考务室(教学楼B106),第2场监考教师来临时考务室领取工具箱,每半天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同时交回试卷和工具箱。

二、召开辅导员会议

1.要求辅导员认真阅读《监考教师守则》和《考生守则》,明确考试纪律,明确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哪些为可为与哪些为不可为。

2.要求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并组织学生逐条学习《考生守则》,明确违纪、舞弊行为,保持良好的考风。

附件:《监考教师守则》 《考生守则》

教务处

2015年1月9日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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