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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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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双高计划”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1-20   点击数:

各高职院校,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教 育 部 等 九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 职 业 教 育 提 质 培 优 行 动 计 划 (2020—2023 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 号)和《安徽 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修订)》(皖教高〔2022〕7 号)等文件要求,对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 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 号), 参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 (试行)》(教职成〔2019〕8 号),我厅决定实施安徽省高水 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开展国 家第二轮“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培育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 示精神,主动服务全省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人 才培养和应用技术服务需求,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 群,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人才和技 能支撑。

二、建设目标

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产业高 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质培 优,重点建设一批安徽“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群,培育一批国家 第二轮“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通过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综 合实力强、社会认可度高、招生就业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 推广可输出的省域专业群品牌,推动我省高职院校与经济社会发 展需要更加契合、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产教 融合更加紧密、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范围和数量

(一)申报范围:以专业群申报为基础,每个安徽省地方技 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可申报 2 个高水平专业群,其他高 职院校可申报 1 个高水平专业群。

(二)立项数量:立项安徽省“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 30

所左右,安徽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 20 所左右,50 所左 右学校列为国家第二轮“双高计划”培育单位。

四、申报条件

(一)安徽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基本条件:

参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 理办法(试行)》(教职成〔2020〕8 号)和《安徽省地方技能 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修订)》(皖教高〔2022〕7 号),结 合我省实际,在以下 12 项标志性成果方面表现突出:

1.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突出,中期检查中被评 为 A 档。

2.获得省级特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需为第一完成单 位);

3.教师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励(包括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 比赛获奖、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 校黄大年式团队等);

4.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包括世界职业技 能大赛、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5.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包括现代学徒 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 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等);

6.有国家级重点专业(包括国家示范、国家骨干高职学校支 持的重点专业、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等);

7.有国家级课程和教材等教学资源(包括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 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优秀教材奖等);

8.深度开展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且成效明显(包括国家级 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项目、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生产性实 训基地、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 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9.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就业创业典型(包括毕业 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突出奖、创新创业典 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

10.建立校级-省级-国家级竞赛制度,承办过省级及以上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

11.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按要求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 量年度报告》且曾被评为省级 A 档;

12.通过省级教学诊改复核,且有 3 个及以上显效在满足以 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 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二)安徽省高水平专业群基本条件:

1.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我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 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 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2.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 师素质优良。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信息技 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实践教学基地设 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 套。

3.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 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 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 利数量多。

4.专业群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挥专业群的集聚 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 方位融合。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深度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 工艺、新规范。对接科技发展趋势,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 每个专业群一般包含 3—5 个专业。相关条件和数据来源以 官方文件、官网发布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 集与管理平台”为主要依据。

(三)国家第二轮“双高计划”培育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学校须同时基本满足《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 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2019〕8 号)第十 条、十一条、十二条要求,相关条件和数据来源以国家有关部门发文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为主要依据。

五、遴选认定

(一)学校申报

各高职院校对照《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 (修订)》(皖教高〔2022〕7 号),做好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 学的自查和标志性成果的梳理工作,参照《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 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 号) 的要求,填写《安徽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 (见附件 1)。

(二)省级审核

根据上述基本条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资格进 行审核。

(三)公布结果

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公示并公布。

六、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附 件 2)、佐证材料纸质版(均须盖章)各 5 份报送至省教育厅, 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pdf)发送到指定邮箱。报送材料应尽量 简洁,佐证材料装订后总页码不超过 200 页。 联系人:任雯君、倪朦,联系电话:0551-62818295。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 321 号,邮箱:

245371385@qq.com。 

附件:1.安徽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

      2.安徽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23 年 1 月 10 日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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