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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教师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上传“教学进度”的要求

作者:   时间:2014-03-18   点击数:

各系部:

为便于日常教学检查中对教师教学进度的监控,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同时充分发挥教务管理系统为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的服务效用,现作以下要求:

1.担任学期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包括校外兼职和校内兼课教师)要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输入该学期担任的所有教学课程的“教学进度”,每月30日前输入该月份的教学进度。如遇进度一致的上课班级可任选一个上课班级进行录入,并于其他班级的进度表备注栏处予以说明。

2.各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应定期登录系统查看教师教学进度录入情况,出现未录或录入不及时的应立即通知相关教师限期补录。

3.在进行各项随堂听课和教学检查工作中,各教学单位以系统中的教学进度为依据对教师教学进度进行检查。

4.教师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后在“教学安排”菜单栏中的“录入教学进度表”处进行录入。

5.教学进度表是反映教师实际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是否一致的重要依据,请各系部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并严格对教学进度的监控与检查。

教务处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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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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