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学院已经安排2013级学生于下学期开展专业实践。2013级17个专业(方向)计1516名学生,为保证专业实践顺利、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
1.专业实践时间(含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为2015年9月6日~2016年5月31日;
2.各系于2015年6月29日~7月10日准备相关资料,并召开专业实践动员大会,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
3.各系于2015年7月15日之前将本系实习安排的总体情况以及毕业生实习指导安排表交至教务处;
4.学生必须在2016年6月将实习报告、顶岗实习检查表、自主联系单位申请表、学生顶岗实习评价表等实习资料送交各系;
5.各系组织指导教师于2016年6月批阅实习资料,汇总成绩;
6.各系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学生实习成绩汇总交教务处。
二、专业实践期间管理要求
各系应根据“学院顶岗实习管理暂行规定”及毕业实习的相关要求,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制订对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的检查计划,并认真实施,同时做好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教师应积极、及时地联系学生,对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反映、解决。
2015年6月18日